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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储运工作会在蓉召开

  • 时间: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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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安全储运处

  • 作者:安全储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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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四川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储运工作会在蓉召开

 

  昨(12)日上午,四川省供销社安全稳定应急储运工作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小刚,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杜春茂,省供销社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敏泉出席会议。

 

  各市(州)供销社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人,省社直属单位、中农成都公司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人,省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杜春茂主持。

 

  周敏泉在会上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届[2015]第61号)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会议总结了2014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储运工作情况,对201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小刚副主任受四川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刘国成委托,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一是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各级供销社要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法律赋予各级供销社的监管责任,每个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每一名领导的领导责任,每一名员工的岗位责任;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梳理各级供销社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履责尽责情况,查找工作差距,立即整改落实;要依法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依法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工作要求;要细化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地到操作层面。近期,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强形势研判和科学决策,防范发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各级供销社要认真研判形势,加强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控制,防止发生新的不稳定因素;要把维稳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解决好供销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维护系统和谐稳定;要大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以改革发展解决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要改进工作作风,关心职工民生,加强分析排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要进一步畅通和规范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多渠道、多形式接待来信来访,依法依政策解决问题,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供销社。

 

  三是认真总结完善,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健全应急领导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报告突发性事件,社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要上下对接联动,提高应急处置有效性。

 

  四是发展现代储运物流,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按照中央关于把供销社建成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服务组织的要求,全省系统储运物流业发展空间广阔,要认真研究本地实际与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对接点,发展现代物流,提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供销社发展储运物流规划,纳入政府总体布局。要积极开展国家政策扶持的冷链物流等业务,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政策。要改造升级一批原有仓储设施或新建一批现代物流设施。要大胆探索储运物流企业混合所有制,推进物流企业现代化。

 

  五是切实转变作风,确保措施落地。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当前供销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历史机遇,认真谋划,主动改革,主动作为,以新的思维、新的状态、新的作风研究安全稳定应急储运工作的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各类会议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各项检查立足查找安全隐患,整改隐患;各种规章制度立足落实到位。安全维稳应急救灾等工作要保障有力,储运物流工作要提高为“三农”服务能力,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杜春茂副主任要求各市州供销社和省直各单位将会议精神向领导汇报,做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举措,确保安全稳定。

 

  会上,泸州市供销社、雅安市供销社、四川省云龙酒店、四川省商贸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人还做了工作交流发言。